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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,一家名为迁安市德丰石灰石开采有限公司的企业,因破碎—振筛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,擅自开工建设,被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分局处罚35230元。
经梳理发现,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显示,迁安市德丰石灰石开采有限公司2020年3月至2023年6月间,因环境违法问题被罚16次。
罚单内容显示,其中12次被罚均为扬尘污染环境违法,单笔罚金最高达10万元人民币。
据天眼查APP显示,迁安市德丰石灰石开采有限公司,成立于2014年,位于河北省唐山市,企业注册资本700万人民币,法定代表人为王红兴,是一家以从事非金属矿采选业为主的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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